走眼(97)
长夏炎闷,电风扇发出极小的转动声。最低档吹出的风乍隐乍现,混同黏潮的热吹过叶筝脖领。
绑在手腕上的领带一点一点束紧,他看着黎风闲的手,那些瘢痕依旧怵目,是反复受伤又愈合的痕迹。
“在看什么?”黎风闲忽然问。
“看你手法挺熟练……”叶筝视线上抬,左手小指和黎风闲的轻轻碰到一起,他缩了下指尖,一个漫不经心的语气,“经常这样绑人?”
第76章 至少
“你觉得我会经常这样绑人?”黎风闲动作不乱,一转一折都像精心设计过一样,结中心环得很漂亮。
“没绑过其他人。”他说。
双手受限的状态下,全身重心和轴点都转移到腰部以下。叶筝前期走得没有章法,脚脖子使的都是死劲儿。
没一阵,做过手术的地方就发酸,有根螺丝往里拧似的。
黎风闲在后半场,背抵着练习杠,一条腿微曲,等叶筝把台步从前场走到他面前,他截住他,“用脚底发力。”
叶筝足尖点地,顺时针转了两圈,脚踝露出一点,在深蓝色的练功服下显得细窄而苍白。
黎风闲转开视线,直起身说:“你在后面跟着我走。”
黎风闲带他走了很久台步,久到叶筝没空去注意时间。
停下来时,已经是半夜时分。
但叶筝一点也不觉得累,黎风闲每纠正他一次,他就在心里记上一次,一共三十四次,不经不觉间,他好像摸索到了窍门。
得了要领后再走台步,那阵酸灼感果真消失了,有种抽钉拔楔的酣适,他坐到地上,耳后汗津津一片。黎风闲解开捆住他的领带,把风扇调到另一头,不再对着这边吹。
他一点汗都没有出,白衣黑裤,握着遥控器的手很大,骨线又是柔的,将清纯和冷峻融合得刚刚好,随便往什么地方一站都很惹眼。
足以让人分心。
“这么晚了你不去休息吗?”叶筝问。
黎风闲把遥控器放回桌上,“睡不着。”
叶筝爬起来去找手机,未读消息塞满了通知栏,点进去看,全是剧组群的人在说话,他往上划了两下,提取到关键信息。
半个月后他要去港城拍定妆照和电影海报。
《幻觉》有几场大戏的背景定在港城,用来做宣传海报倒也合适。
设置好日期保存,看黎风闲还没走,叶筝打开手机里的音乐播放器,找到最常听的歌单,一键分享给黎风闲。
“我以前睡不着的时候会放几首钢琴曲来听。”叶筝说,“歌单我发你了。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试试。”
“好。”
“那我再自己练会儿。”叶筝现在也没什么睡意,反正回屋也是躺着,不如在这儿多走几个台步。
以前夜里跑行程跑惯了,经常两三点才回宿舍,五点又要起来去工作室准备妆造,白天上节目、录MV和其他物料,中午运气好能在车上睡一个小时,到晚上还要泡练习室,还要写歌,一天统共能睡三小时就很不错了。
又练了半小时,叶筝换下练功服,走近黎风闲,问他:“我能借用一下三楼的琴房吗?”
琴房有钥匙锁着,叶筝路过好几次,从廊窗向里看,房内全是五花八门的乐器,有剧团常用的锣鼓、提胡、苏笛,窗前还放着一架乌木色立式钢琴,红绒布盖在琴面,其上有几份钉装好的乐谱。
黎风闲也没问他借琴的缘由,把练功房的灯一关,领着叶筝上三楼。
翻出钥匙开门,陈旧的木料气息倒泄出来。
叶筝打开灯,端直地朝钢琴走去。
他拉出椅子坐下,掀起琴罩,叠好放到顶盖上。
黎风轻倚在门边,脆耳的琴声从单音节逐渐变得连贯,像一个透明泡沫围拢着整个房间。
很平柔的一支曲。
弹完,叶筝手还置在琴键上,久久无言。
“很好听。”黎风闲说。
叶筝凑合地带起一个笑,“很久没练了,手有点生。”
“其实,”黎风闲拉长语调,“你不用勉强自己。”
怎么能说是勉强,叶筝默想,只是他现在有信心能做好的事情并不多。
“不用勉强,不用为难,”黎风闲走入琴房,将剧团散在架子上琴谱一张张拾起,“至少在我面前,”他叠好谱子,“你永远都不需要强迫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
一句话分成三截,每一截都让叶筝心如擂鼓。
如果一首自作曲能换来黎风闲这么一句话,过程完不完美已经不再重要。
那是种很奇怪的感觉,浮游的心突然被一根绳给擢住了,好比那些话是专门为他一人打造的。
入行三年,他做过太多不情愿,也不喜欢的事,星航要他做一把陪衬的绿叶,要他服务于张决的人设,要他在事业上升期放弃所有可能威胁到张决人气地位的资源。
等星航意识到自己再也无法操控他的时候,便决意要用最愚蠢的方式让他身败名裂。
没人在乎他是怎么想的。
叶筝回过身,看向黎风闲,“本来是希望你能睡个好觉,”他有点轻讽地笑,“怎么还反过来让你来安慰我了。”
黎风闲没再说其他,只是问:“你还要继续练吗?”
叶筝摇头,再练下去黎风闲也要跟着通宵了。
“我先回房了。”他起身,“晚安。”
那日过后,黎风闲每天都会抽三到四个小时和叶筝拍曲,练的方式很传统,无伴奏、纯清唱,一句一句地跟唱,不省一分力,也没有捷径可以走。
等费怡和姚知渝从港城回来,正好是姚知渝的生日。姚政行偏心这个孙子,给他办了场酒宴。
宴会定在中午——
因为姚知渝晚上要开第二场派对,他包了条度假村,只请熟人去玩。
叶筝和黎风闲也收到中午的酒宴邀请,两人一起从闲庭出发,开的是叶筝的车。
到酒店旋转门前,礼宾鞠躬问候:“叶先生,黎先生,楼上请。”
宴会厅在一楼,接待员领路,推开厚重的软包门。
明光锃亮地倾泻出来,欧式宫廷风,奢华的金色基调,顶上是一排排吊花一样的水晶灯。
香槟塔一层层摞在长桌上,冒着泡的金光反射到天上去,被吊灯接住,调合成另一种更瑰异的光彩。
能受邀赴宴的人都是各行各业的巨头人物。叶筝混在里面总觉得不大契合主题。
姚知渝从人群堆里远远看见他们,脸上赔着笑,“你们好好玩,我去跟朋友聊点事儿。”
他左一胳膊右一拐地挤开那些贴上来的叔叔弟弟们,阔步走到黎风闲身边,手揽上他的肩,一个哥俩好的作势,“你们可算来了,要是再晚点我就要被那群人给吃了。”
姚知渝最讨厌这种场合,平日里很少见,或者压根儿就没见过人,一到这种时候就亲热起来,一口一声“小渝啊”、“Ivan啊”,听得他直想吐。
把叶筝和黎风闲领到另一边坐下,姚知渝解开西装外套,后摆一甩,两手叉腰,“有什么想吃的?我让人送过来。”
“吃的就不用了,”叶筝端过托盘里的果汁,“我随便喝点东西就行。”
知道他在减重,姚知渝也不劝,而黎风闲一向是不碰酒会里的东西,无论是食物还是饮料。
他问也懒得问,往他们中间一坐,拽下领结,腿分得很开,“能不能三倍速快进到晚上,真受不这鬼地方。”
刚把领结扔桌上,对面来人了,一大撮移动的粉毛,脑袋上全是发蜡,整饬得人模狗样,“哥。”他手里端了个高脚杯,酒红色的液体绕着杯边转了一圈,“生日快乐。”
“滚。”姚知渝抽走他的杯子,“小孩儿装什么逼,你会喝酒吗?”酒杯递到嘴边一抿,甜的,还有点儿酸,是葡萄汁。
姚知涏嘿嘿笑着,背过身,硬把自己塞进姚知渝和黎风闲中间,“哥——”抱住姚知渝胳膊,他把脸贴上去撒娇,“今晚就让我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