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眼(137)
比如某男星和某影后的婚姻其实是一场资源交换;某某歌手看似尽心尽意策划的婚礼不过是一场炒作。
这让叶筝想起段燃以前跟他说过的一句话,“全世界都会背叛你,唯独银行账户里的存款不会。”
或许是见证过太多不纯然的爱,叶筝忽然很想知道黎风闲为什么会喜欢他。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又看中了他身上的哪一点?
“叶筝。”像是听到了他内心的想法,黎风闲放下勺子,叫他一声,“有问题可以说出来。”
“呃……”这里没有镜子,所以叶筝大概率不知道自己脸上的颜色都够他开一家染坊了。不过黎风闲都这样说了,就当是他的求知欲在作怪,他也学着黎风闲那样放下餐具,缓缓一个吸气,感觉胸口有些发胀,才问出那句话来,“虽然听起来可能有点矫情,但……就是、那个……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问完之后的几秒钟,叶筝完全不敢去看黎风闲,他煞有介事地翻过吧台上的水杯,拿茶壶慢慢悠悠地往里倒水,到水快满出来的时候,黎风闲说话了。
“很久以前。”
很久是多久?叶筝还想这么接着问下一句,可很不巧,他电话响了,来电显示:费怡。
叶筝只能中断这个话题,接起电话。
“费导?”
“你现在有空吗?”费怡问。
“有,怎么了?”
“下来会议室,有些剧本上的事情要通知你们。”
“好。我这就下来。”
挂断电话,叶筝从椅子上下来,对黎风闲说,“费怡有事找我。”
“你去吧。”黎风闲将空碗都叠到一起。
重新穿上外套,叶筝拿起手机绕过吧台,临走前他看了眼黎风闲独自收拾碗筷的背影,又没忍住折了两步回去,拉过黎风闲的手臂。
黎风闲还端着碗,“漏了什么……”
话没能说完,叶筝亲在了他的唇角。
很轻一下。叶筝抓了抓发烫的脖子,手插回外套兜里,不是很熟练地撂下一句“等我回来。”
下楼到达会议室,叶筝刚敲开门,费怡就看了过来,随手一指,“坐吧。”
长桌上还有半份没吃完的外卖,看费怡还在处理电脑上的文件,叶筝也不敢出声打扰她,就在一边安静地坐下了。
没几分钟,会议室里又来人了,顾明益、岑末、几个灯光助理,还有殿后的姚知渝。等所有人都找好位置坐好了,费怡才抬头去看他们。“是这样的,明、后两天的戏我们重新调了下时间,”她起身到打印机旁拿出修改过的日程通告,递给就近的叶筝,“剧本也有一点小改动,主要是温别雨和简昔年的对手戏。”
叶筝把那叠通告往下传,传到岑末手里的时候,她夹着笔晃了晃,似乎有些意外,“我和叶筝的对手戏吗?我记得我俩的戏一共没几场吧?有什么要改的?”
姚知渝从文件夹里拿出两页纸,“新改的在这儿。”
岑末蛾眉轻蹙,接过那两张纸来看,半晌,她没好气地笑一声,“这有什么改的必要吗?就两三句台词?台词也过不了审啊?”
“上面说影响不好。”姚知渝平淡道。
“行吧。”甩下新编的剧本,岑末脸上露出几分讥讽,“你都这样说了,我还能怎么办?”
看完这份新编的剧本,叶筝倒是很能理解岑末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
原作里的简昔年是个敢作敢为、大大咧咧的富家千金,本就是有什么说什么的性格,现在台词一改,属于简昔年的那份豪爽就没那么直观了。
“好了。”费怡点了点遥控器,幕布上投影出一份资料,“因为昨晚的事儿,我们对进出片场的工作人员有了新的安排……”
这会一开就是三个多小时,散场时都快十点半了,个个都在捶腰捏背的,姚知渝点开外卖软件,敲敲桌子,“我请大家吃宵夜吧。”
听闻此话,几个灯光组的年轻人领头鼓掌,“谢谢姚总!”
“姚总大气!”
“好吧,”顾明益也跟着拿出手机,“那我请大家喝点啤酒。”
“你们好吃好玩,”岑末挎起链条包,指指自己的眼周,“我要回去睡美容觉了。拜拜。”
想到屋里还有个人,叶筝也无心留下和他们一块儿宵夜,他替岑末拉开会议室大门,向众人交代一声有事要做,便和岑末一起离开。
进了电梯,岑末按下三十层的数字。怕被狗仔拍到,他们男女都是分开楼层住的。大概是真的累极了,岑末挨着厢壁呵欠连天,“困死了,”她说,“明天一早还有我的戏。”
叶筝笑笑,“辛苦,听说你今天还去了P市站台?”
“是啊,”岑末勾了勾她的链条包,“就这牌子,一个快闪活动,人老板专程从意大利飞过来,不去也不行。”她眨眨眼,像是强行打起精神,又问,“对了,你和黎老师没事吧?”
“他受了点伤,我没事。”叶筝说。
“怪吓人的,剧组里居然闹这种事,”岑末打了个寒颤,“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不会是星航搞的鬼吧?”
“谁知道。”叶筝盯着数字显示屏。
抵达二十八楼,电梯开门,岑末和他挥了挥手当说再见。
回到房间,叶筝脱下鞋子往卧室里走,外套随便卷了卷扔尾凳上。电动窗帘拉了一半,玻璃上有淡淡的水印,模糊扭曲了这一室的光景。黎风闲在窗边接电话,灯开得非常暗,叶筝自觉地放轻动作,拿起毛巾和睡衣进卫生间洗澡。待他洗完出来,吹干头发,黎风闲也挂了电话。
打开抽屉,叶筝把昨晚买的烫伤膏拿出来,“我帮你换药?”
“好。”
黎风闲脱掉衣服,到床边坐下,叶筝轻力撕开黏他背上的敷料和纱布,那些囊状的水泡里面蓄满了组织液,像是随时都会撑破那块膜。如果这些水泡长在叶筝自己身上,他应该会一个一个把它们挑破,不过昨晚的急诊医生说了,直径小的水泡没必要去戳它,过个五六天自然就会消下去。
回想起昨晚的经历,叶筝还是觉得心里发憷,沾碘伏的手都有点不稳,“黎风闲,”他抿了一下嘴唇,“以后不要这样了。”
“不要让自己受伤。”叶筝说。
“可我也不想让你受伤。”黎风闲转过身来,深深的、眼里有一种看不透的情绪。
叶筝将他按了回去,继续拆纱布、上敷料,好一会儿,事情都做完了,他才说,“那人是冲着我来的。要担也不应该由你来担。”他弯身去扔纱布,正要把桌子上的棉签清理一下,腰上突然环来一只手,将他往后一带,摔到床上。叶筝一点防备都没有,手里还拿着两根用过的棉签,甚至来不及叫出声就倒在了柔滑的被褥中间。
“你干嘛?”感觉到黎风闲压上来,又开始亲他的脖子,叶筝用另一只没拿棉签的手紧了紧衣服领口。
“想亲你。”黎风闲在他耳畔说。
“你……”耳朵又不争气地鸣起了鼓,揪领口上的手好像也没多严防死守,黎风闲轻轻一拉就松开了。叶筝觉得自己挺没原则的,至少在黎风闲面前是这样。“……别留印子,”他转过脸,棉签随手扔地上,手搭到黎风闲脑后,认命道,“别留在脖子上。”
于是第二天,叶筝为他的狂妄感到后悔。
印子确实没留在脖子上,刷牙时,叶筝对着镜子撩开了浴袍,嗯,身上也挺干净的,就算剧组临时起意让他脱件衣服也不会露一丁点的馅儿。
吐掉嘴里的泡沫,又用凉水洗了把脸,叶筝才敢低下头去看他的大腿。
两边腿|肉有被手指掐过的淤痕,这还不是最荒诞的——
他的腿心,越往中心靠的地方才是重灾区,几乎全是深深浅浅的吻|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