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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鸟(28)

作者:娜可露露 时间:2025-03-09 19:39 标签:年下 相爱相杀 HE 替身

  温明惟从善如流:“对不起。”
  “这就完了?”
  “以后不会不回你消息了。”温明惟说,“我的确去了葬礼,时间少是一方面,主要是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就不管我了?”
  “我以为你——”
  温明惟顿了顿,“会有很多人陪,也不会那么在意我。”
  “……又来。”
  谈照听得不高兴,但前半句他不想解释,后半句也不想反驳,别扭地瞪着温明惟,用数不清第几个吻要求温明惟闭嘴。
  “好吧,就算你糊弄过去了。”
  亲了半天,谈照说:“但这笔账没完,我先给你记上,如果有第二次加倍清算,懂吗?”
  温明惟笑起来。
  谈照盯着他看了会儿,问:“谁的葬礼?”
  “……”
  温明惟低头:“一个朋友。”
  “同龄的朋友吗?”谈照按住他的鬓角,安慰般抚摸了下,“年纪轻轻……的确影响人心情。但你有自己的生活,伤心一下就算了,不要太受别人影响。”
  “……”
  这么体贴的话简直不像少爷会说的,他自己也知道安慰得不熟练,有点尴尬:“听到没?”
  “嗯。”温明惟低声应了。
  谈照追问:“礼物呢?”
  “在家里,我们进去看。”
  温明惟说着要起身,但药劲还没过,他站不起来。在谈照将信将疑的扫视下他幽幽地叹了口气:“动不了。”
  他一点也不心虚地顺势靠上对方的肩,“你刚刚亲得太凶,我腿软。”
  谈照:“……”
  虽然刚才往这方面猜过,但听他亲口承认是另一码事。
  谈照并不十分确信,怀疑他是故意撒娇。但事已至此,让他撒个娇也没什么大不了。
  “行吧。”少爷大度地下车,从车门外俯身伸出双手,把温明惟打横抱了起来。
  是标准的“公主抱”姿势。
  谈照以前飙车滑雪打球等各项运动样样精通,体力比温明惟这个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太阳都晒不着的矜贵公子好得多,抱他轻而易举,从停车的地方走到别墅大门外一口气都不喘。
  温明惟竟然也心安理得,在谈照怀里调整姿势,把被压住的长发拉出来,还打了个呵欠,如果不是路程太短,他恐怕能倚着谈照睡上一觉。
  这时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天上一轮缺月朦胧,花园里夜露深重,温明惟嗅了一口潮湿的香气,突然拽住谈照胸前的领带,问他:“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谈照脚步一顿,在短暂沉默的三秒里试图编一个“普通朋友也能接吻”的理由,失败,于是冷静地反问:“你说呢?”
  温明惟笑:“是我想的那样吗?”
  “你想的是哪样?”
  “就是你现在也想的那样。”
  “……”
  “绕口令好笑吗?”
  谈照终于走到房门前,在管家和顾秘书惊诧的注目礼下抱着温明惟上台阶,进门,面不改色且气场沉稳:“温明惟。”
  “嗯?”
  “我就勉强同意你的追求,当你男朋友吧。”


第22章 狄奥尼索斯(2)
  2155年,在这个婚姻早就不限制性别乃至物种的年代,人类和仿生人、纸片人领证都已经不算新闻,赚不到流量了。
  谈照和温明惟一把年纪却都是第一次谈恋爱,传出去比“十八岁少年跟泰迪犬结婚”更令人惊奇。
  但在以前,如果有人嘲讽谈照没谈过恋爱,他会觉得对方无聊透顶庸俗至极。
  没有谁生来是为谈恋爱的,恋爱不高尚也不是人生的终极意义,多无知的人才会无限夸大它的重要性,甚至以恋爱经验的丰富与否嘲讽同类?
  现在的谈照虽不至于观念大变,但心情有了微妙不同。
  他想,恋爱的确没什么特别,确定关系的上一秒他是他,下一秒他还是他,没发生任何改变。
  变的似乎是温明惟。
  但哪里变了他说不清,总之从头发丝到脚趾尖都不一样了,大概因为,上一秒是温明惟,下一秒是“谈照的爱人温明惟”。
  “……”
  少爷被自己突如其来的肉麻震撼了一下,沉默不语。
  这时他和温明惟已经上床休息了。
  话要说回两小时前——
  午夜十二点左右,谈照把温明惟从车里抱回房间,得到了他被补偿的生日礼物:一只戒指。
  准确说是一对戒指,他和温明惟一人一只。
  恋爱的第一天就戴情侣对戒,进度未免太快。
  但按温明惟的说法,这对戒指很特别,是为搭配谈照那只标志性的钻石耳钉,请名家专门设计的。
  谈照的钻石耳钉叫“狄奥尼索斯之心”。当年能在拍卖会上拍出创纪录的每克拉单价,除钻石本身评级极高,完美无瑕外,也因为它是一位珠宝设计大师的最后遗作,被赋予了非同一般的人文价值。
  狄奥尼索斯是希腊神话里的酒神,但不只是字面意思上的酒神,是有死而复生力量的生命力之神,也被尊为面具,灵感之神,象征着狂热的非理性精神,有迷醉而欲望勃发的美感。
  对戒的设计取同一主题,戒面刻有抽象的波纹,形似气流,火焰,裂痕,生长的植物叶片脉络。
  如果把两只戒指拼在一起,隐约显出一块面具形状的简笔线条,是唯一与酒神有关的具象元素。
  温明惟这个礼物其实不是为谈照今年生日专门准备的,他已经收藏很久了。
  这一点他并未对谈照隐瞒,后者听了也没介意,甚至更加满意,惊奇地反问一句:“温明惟,你到底暗恋我多久了啊?”
  谈照把戒指套上无名指,竟然连尺寸都刚刚好,“——我简直不敢细想。”
  温明惟不回答,只是笑。
  这时他坐在沙发上,身后有一株近人高的滴水观音,油绿漂亮,生机勃勃。少爷心情好看什么都顺眼,顺口夸了句:“你养的花不错。”
  “我没那爱好,是管家养的。”
  仿佛被提醒了什么,温明惟突然说:“你要不要搬过来住?”
  “……”
  这个提议很自然,他们之前已经同居了。但当时房子是临时的,关系是暧昧的,一切都不牢固。
  如果现在搬到一起生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居。
  谈照没理由拒绝,况且那套公寓再怎么好也不如温明惟的家舒适,他思考几秒就答应了。
  这进展实在是令人心情愉悦。
  不论是这个生日礼物还是温明惟主动的态度,都让谈照很满意。
  他一高兴就写在脸上,即使故作冷酷,情绪也能叫人一眼看穿,仿佛身后有一条无形的尾巴摇啊摇,感染力十足,让温明惟看了也很想笑,反而弄得谈照一头雾水:“你又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很有趣。”
  “……”
  ——谈恋爱的滋味可真微妙。
  两个小时后,夜深人静,谈照躺在床上睡不着,仍然在反复回味温明惟刚才说那句话时的语气和表情。
  什么叫有趣?
  是在夸人吗?听起来不像好话。
  但他其实不是因为这句无关紧要的话睡不着,而是因为陷入了“新婚之夜”般的奇特兴奋里,一会儿觉得枕头高度不对,一会儿觉得床垫软硬不合适,辗转反侧,睡意全无。
  然后忍不住从恋爱的意义思考到宇宙的起源,人类的未来,生命的归宿,最终得出结论——他被温明惟给害了。
  他以前可没想到,恋爱之后的自己会变成这样。
  仿佛一夜之间年轻十岁,回到十五岁那年。
  不,他十五岁时比现在成熟多了,会对早恋的同学发出鄙视,一视同仁地锐评每一个人:沉迷恋爱是智商低的表现,越沉迷智商越降低,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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