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7)
两面之缘,到底只比陌生人强上一点。
程朔琢磨着怎么样才能添上一把火,边想,边打出了空白页面里第一条对话。
:周四晚上有时间吗?
第5章
周四这天下了场小雨,走在路上到处一股泥土的潮湿气。程朔下车一不留神,短靴踩进Basement门口的水洼,进门前,匆匆蹭了两下入口处原木色地毯。
“我迟到了没?”
程朔脱下皮衣外套随手丢在沙发靠背,从门口进来的几步路走得干净帅气。
员工们纷纷喊了句朔哥,林歇起身,作为这次欢送会的主角递过来一杯酒,“外卖还在路上,你这时间卡的刚刚好。”
“谢了。”接过酒,程朔环视了一圈这个临时搭起来的简易欢送会。
酒吧上下所有员工加起来不到十人,减去两个缺席,堪堪坐满一张大沙发。酒和小吃拼盘摆上桌,该有的气球鲜花横幅一样不少,都是过去节日活动剩下来的边角料,反一面用加粗马克笔写上乐队的名字,正派上用场。
程朔踢开跑到脚下的粉色气球,“本来这次情人节活动我还想拿去年的道具充数,现在全被你们挖出来用了,又得重新买。”
年轻员工和他关系好,开玩笑:“二月破财,朔哥正月初五记得拜拜财神爷。”
程朔挑了下眉,“想我也给你的工资破破财吗?”
男生立马捂着嘴逃窜,旁边看热闹的几人笑起来。
音箱放着悠扬的乡村音乐,契合今晚主题。程朔屈腿坐在沙发中间挨着林歇的空位,“杜文谦没来吗?”
林歇指了一下桌上的手机,“好像跟人在约会,我让他带过来,反正多个人热闹,还没有回我。”
程朔弯腰从果盘里摘了颗葡萄丢进嘴里,心领神会。
干夜场工作最难保证的就是洁身自好,近墨者黑的道理谁都明白。
杜文谦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不是玩的最花的那个,但绝对算不上正人君子,单就有钱这点,足以让莺莺燕燕疯了般往他身上扑。
至于那些比起钱更看重体验感的,就都往程朔这里扑了。
在这方面他还是挺佩服杜文谦的,真能做到不走一丁点儿心,身边历任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脸都没记熟就说再见。
记得一次喝酒,他和杜文谦就这个话题聊过几句,当时杜文谦似乎是这么说的:“我这样做是为了她们好,在一段关系刚有苗头的时候分开,犯不着日后弄得太难看。论残忍,我比不过你。”
程朔对这个理论持反对态度,他不劈腿不骗人,热恋半年三个月等新鲜感褪去后好聚好散,很残忍吗?
好像是有一点。
程朔咽下嘴里嚼碎的葡萄,微酸,调头问起了林歇:“节目什么时候开始录制?”
林歇说:“再过半个月,还不知道有哪几支乐队会去,导演让我们抓紧最后的时间多练练。”
“到时候是不是你在台上唱,下面的导师背着身,觉得好听就一按按钮,为你转身?”
“差不多吧,”林歇被程朔的比划逗笑,差点呛到,“有导师,但没有那么戏剧性,这一套已经快过时了。”
贝斯手从门口取外卖回来,满不在乎地接道:“用不着那么认真,反正就上去玩玩。”
程朔不认为这件事可以这么儿戏,他和乐队其他成员的关系远没有林歇那么好,不轻不重提了个醒:“都上电视了,怎么不想拿个第一名玩玩?”
“这种节目都有暗箱操作,第一名轮不到我们头上,能混个脸熟就不错了。”
作为主唱也是乐队的支柱,林歇显然比年轻的贝斯手考虑更多,打断进来:“不管怎么样,借程老板吉言,争取拿第一。”
程朔举起果汁和他碰了碰,揶揄的笑意浮在眼底,“酒吧的未来靠你了,发达以后别忘记回来打广告。”
“一定。”
放下酒,林歇瞥见程朔杯里喝了一半的果汁,随口问道:“今晚不喝点吗?”
程朔说:“胃不舒服,就不喝了。”
总没办法直白地说,他是为了等会儿能有机会送人回家才不碰酒的。
关于傅纭星今晚会不会过来这点,程朔心里其实没个准信。两天前发出消息后,傅纭星隔了好半天才回复,潦潦几行字加起来都填不满一页屏幕。
傅纭星:怎么了?
程朔:乐队要走了,周四晚上给他们办个欢送会,人不多,来吗?
回复隔了一段时间:你把他们辞了?
当时乍看见这句话,程朔怔了下,险些笑出声:不是,他们要去参加一档电视节目,没时间来了。
也许是觉得丢面子,傅纭星没有再说什么,最后一条对话止步在程朔发出去的派对开始时间。
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三分之一。
程朔靠在沙发软枕上给人发消息:今晚不过来吗?
两分钟后傅纭星说:来干什么?
程朔打出行字后又逐一删去,按住语音,靠近手机话筒压低声音:“你不在这儿感觉有点无聊。”
忘记是谁说过,他长着一副还不错的嗓子。
程朔自己听了二十七年,早就脱敏,对待旁人却是屡试不爽,天生带点沙砾感的烟嗓,说起情话很便利。
可惜没有遗传来同样好的歌喉,每次KTV里接过话筒蒋飞都恨不得捂着耳朵从五楼跳下去。
还没等来傅纭星的回复,林歇先想起来什么,扭过头问:“杜老板说你这几天在面试新乐队,怎么样,有进展吗?”
程朔把手机倒扣在膝盖上,后仰倒进沙发里捏了捏眉心,听到这问题太阳穴条件反射似的突跳两下。
“还没有定下来,有几个水平可以,但要么时间不稳定,要么报价的时候一直往上加,把我这里当菜市场。”
程朔有气无力地说。
在杜文谦表示了年前定下的意思后,当晚招聘广告就贴了出去,给的报酬在同行里不算低,几天里陆陆续续来了不少乐队面试,个个打扮的有多新潮,技术就有多让他怀疑世界。
也不知道怎么了,现在玩音乐三个字仿佛和帅哥美女画上等号,看着是赏心悦目,耳朵却在被强/奸。
林歇颇为理解地拍了下程朔的肩膀,“你要是实在找不到,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个人,就是不知道他愿不愿意。”
程朔求之不得,“你推荐的肯定有保障,谁啊?”
“我之前在街头表演认识的一个男生,好久没联系了,前两天估计是刷到了我帮忙转发的那张招聘海报,主动找我聊了会儿天,”林歇说,“我邀请他今晚过来,应该就快到了,你们刚好可以聊聊。”
“多大?学音乐的吗?”程朔来了点劲,坐直上身。
“应该不是学院派,很年轻,但水平不错,有天下午他一直在旁边等到我们收场,走过来告诉我中间有两处指法弹错了,我发现他说的是对的,就这么认识了。”
程朔光听描述在脑子里快速勾画出一个人形——清高,学生气,没有情商。盖棺定论:“要我说他就是来找茬的。”
林歇笑笑,“你要是在现场就不会那么说了,小朋友挺有个性的。”手机响了,林歇站起来,“他到了,我去门口接一下。”
程朔拿起果汁不甚在意地点了点头。
没一会儿,林歇领着人进来,程朔朝后随意撩了一眼,险些没被喉咙里的果汁呛到。
傅纭星今晚穿了一件米色圆领毛衣,卡其色长裤,身型被修饰得很挺拔,跟在林歇身后骤然点亮了整个灰蒙蒙的酒吧。乍看之下就像与一身黑的程朔搭了情侣装。
林歇尚未发觉异常,认认真真给他们来了一段互相介绍。
程朔最终没忍住笑,等林歇说完,托起即将走向冷场的空气,“好巧。”
傅纭星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算是回应。
“你们认识?”
林歇的反应相当快,眼神来回扫了一下,颇为无奈地慨叹:“怎么不早说?我还傻呵呵地介绍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