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3)
戴维从来不知道毛毡也会有如此丰富的一生,每一种味道似乎都在嘲笑他前半辈子的单调。
“所以我就落到这个鬼地方了吗?”戴维喃喃地说。
他翻了个身,仰面躺着叹了口气。
窗外的月光很亮,足以将这间狭窄的牢房照得清清楚楚。戴维记不得自己是怎么被丢进这里的,那时候他还不省人事,但他知道现在得重建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观。他完了,他孤立无援,他只有这一身衣裳和一个没有信号的智能手机,哦,还有几张十美元和一美元的纸币——他记得这个时候应该还在流行西班牙银元吧,所以他基本上就是一个穷光蛋。
他忧愁地在毛毡上辗转反侧,又看着这间牢房,这里并不宽敞,大概只能容乃两三个囚犯——如果那位卢卡斯警长真讲人道的话。牢房周围的墙壁是坚实的木板,铁栅栏外的墙壁上挂着一盏昏暗的马灯,旁边是皮鞭、镣铐、火枪等等一看就不好惹的玩意儿。正对着它们的是一个书桌,虽然老旧而且满是灰尘,但是出乎意料地精致,应该是某个移民带来的好东西,也许是西班牙古董。
戴维为它难过,因为它的边缘有许多伤痕,全是擦挂出来的,光看着戴维就能想象那位警长肆无忌惮地把双脚放在它身上,任凭马刺在它身上拉出一条一条的痕迹。文明和理性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毫无用处,戴维阴郁地想,他的遭遇不会比这个古董书桌好多少,哪怕他大学毕业,是个不错的程序员,这里没人会了解这个工作多么有趣。
“我给他们讲两位进制他们一定会把我当成只认识0和1的弱智。”
戴维沮丧极了,简直要哭出来。
他不明白这事情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一直以为穿越时空一定是休?杰克曼这样的帅哥或者是身材火辣、面孔娇艳的绝世美女才有的特权,因为他们能有机会跟错乱时空中的男女来一段罗曼蒂克,上帝也才有好玩的肥皂剧看。而戴维,他无论推演哪种情况,结论都只有一个——
他死路一条。
他的技能在这个时空中毫无用途,找不到工作,他会干点儿零工,但很快就会沦为乞丐;他搞不清楚这里的风俗和文化,还有医疗状况,很可能染病,一个小伤口都会让他死于破伤风引起的败血症;他不会动刀动枪,要是不小心踩到谁被要求决斗,他可以直接在脑门上画个靶子……
他又叹了口气,转身把脸朝向墙壁。
他开始努力回忆自己知道的科学知识,那里面有哪些是关于穿越时空的,但目前他剔出来的只有跟黑洞有关的天文学常识,连爱因斯坦场方程他都背不出来,就别指望能分析出什么白洞可以让自己钻进去了。但他觉得,也许他还是应该碰碰运气,如果真的在这里是死路一条,他就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去——那混乱又忙碌,偶尔还堵车的“大苹果”,他爱它。
戴维擦了擦眼睛,忽然灵光一闪:他醒来的地方也许有一个时空夹缝,或者是时空隧道。他应该试一试,说不定还有万分之一的希望。
这个想法让他激动起来,似乎终于在一片漆黑中看到光亮,尽管它一闪一闪地简直要熄灭了。
戴维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回到他最初醒来的那片戈壁去试试,为此他得先获得自由。
他想到了那几具尸体,他感激那几个枉死的移民,他们给了他灵感,为此他决定将他们都当做自己的家人。他给四个男性分别取名为约翰?扬格(来自于他早逝的叔叔)、吉姆?希金斯(五年级时欺负他的一个混球)、汤姆?怀特(他曾经养过的狗)和理查德?肖(他的顶头上司),第一个是他亲切的叔叔,其他的是同路的雇工。而那两个死去的女性,一个是他可怜的婶婶,一个是爱丽丝,他最最可怜的小侄女——他们都死于抢劫,罪犯就是无处不在的凶猛的印第安人。
戴维觉得警长肯定会盘问他为何幸存,然后他就以“反正你们都断定我是个懦夫,那么我就是受到了惊吓,脑子不太好使”来搪塞。不管如何,只要他一获得自由,就头也不回地奔向旷野,用他所有的力气去拥抱故乡!
当然,如果去那地方路太远的话,他准备借一匹马。
戴维终于有了点靠谱的主意,心中的烦闷消散了不少,他放松下来,再也不责怪毛毡上的味道了。他闭上眼睛,为自己的聪明和勇敢感到欣慰,满足地进入梦乡。
戴维是被照到眼睛上的阳光弄醒的,他感激这道光,因为他正在梦中被印第安人追得在戈壁上狂奔,痛哭流涕,屁股上插着三支箭。
当他揉揉眼睛坐起来的时候,看到卢卡斯警长正摇晃着手上的钥匙走进来,他叮叮当当地打开了牢房的门,随手把钥匙挂在腰带上,然后靠在门口向戴维挥手。
“叫扬格的小子,”他说,“过来,我们聊聊。”
战斗开始了!能不能回家就看他的了!
戴维打起精神,跟着他走出牢房。
卢卡斯警长斜斜地坐在那古董书桌上,戴维能听到它悲惨的呻吟。这么一个大个子如果压在自己身上,估计他的骨头也会惨叫的。卢卡斯警长看上去有六英尺高,肌肉结实,穿着西部常见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鹿皮在膝盖和大腿内侧的地方磨得油亮,他一边斜眼看着戴维,一边玩他的两把左轮手枪——真正意义上的两把,一把柯尔特,一把亚伦,都是野蛮的凶器。
戴维有点惧怕这样的男性,他们强大、粗鲁、不讲道理,就像中学橄榄球队里的四分卫,在兄弟会里充满了号召力,却最喜欢折磨他这样的书呆子。
“坐下。”四分卫对他说。
戴维四下看了看,拖过来一个三条腿的凳子,辛苦地保持平衡。
“那个……你说你叫戴维?扬格?”警长用那把亚伦的枪管搔搔头。
“是的,”戴维心惊胆战,万一走火他没有换洗的T恤,“我不是犹太人。”
“那个不重要。”警长随意挥了下手枪,“现在你清醒了没有?需要来杯白兰地吗?”
戴维简直受宠若惊:“不,先生……我是说,我已经准备好回答您的任何问题。”
卢卡斯警长啪的一下把他的枪拍在桌子上,戴维闪了一下,差点儿坐到地上去。“很好,戴维,”警长放下长腿,坐正了身体,“现在把你遇到的事情前前后后地给我说清楚,然后我们下一步再讨论你怎么办。”
说谎的秘诀在于你得一半真一半假,戴维以前在书里读到这个,他还没有太多机会尝试。但是今天他几乎调动了他所有的想象力来为自己昨晚杜撰出来的亲人们编造一个心酸的故事:
在纽约过得不怎么开心的一家人,接到某个朋友的电报,说是有一个矿脉——好像是银矿——需要合伙人,这不但会让他们摆脱债务,还可以发一笔大财。于是怀着希望,他们买了大篷车出发,但对于银矿的渴望还没有被满足,就遭遇到了更令人沮丧的事。要知道,印第安人是整个西部最捉摸不定的东西——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死者的头皮还在。
“他们就这么死了。”戴维努力用悲伤的口气结束这通胡编乱造,他实在挤不出眼泪,只好低下头。
卢卡斯警长用他灰蓝色的眼睛盯着戴维,指甲在满是胡茬的下巴上刮出嚓嚓的声音,然后问道:“你们没有带枪就上路了?”
“有的,警长,我们反击了,不过后来寡不敌众。枪被印第安人抢走了……在他们杀死我的亲朋好友之后!”
“然后你逃了,昏倒在附近?”
“我见血就晕,警长,我手发抖,拿不住枪……他们一般都不叫我上场……而且我被吓着以后还会失忆……”听起来就像个双料的废物,戴维一边压抑着自尊心,一边给自己泼污水。
“好吧,你记得自己从哪儿来真不容易。记得要到哪儿去吗?”
“不记得了,先生。”
“那个给你们拍电报的人呢?”
“如果我还能记住他的名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