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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萨摩耶,想吃肉(18)

作者: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5-04-14 18:24 标签:重生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励志人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狼末和狼越的速度都有了一定下滑。
  北极狼的耐力虽好,但在驯鹿面前还不够看。
  不过雌鹿的状态也很差,失血过多让她的速度无法维持在全盛时期,此消彼长下他们的距离竟然在慢慢缩小,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终于,狼兄弟追上了她。
  母鹿发出绝望的嘶鸣,她要和狼群决一死战。
  只是她的决心在狼末和狼越眼中不值一提。
  眼看着母鹿向他猛冲而来,狼末容色未变,后腿奋力一跃避开母鹿的冲锋,而在母鹿后方的狼越则跳上了母鹿的后背,一口咬下雌鹿后颈处的肉。
  血流如注。
  雌鹿拼命地晃动身躯,想要把身上的白狼甩下去。
  可惜她失算了,狼越甚至比狼末还要难缠,他在进攻的时候永远不会顾及其他,只要被他咬住就很难挣脱。
  狼末找准时机飞扑而上,尖利的牙齿紧紧嵌入雌鹿的咽喉,一口咬碎了她的喉咙!
  怎么这么久了,狼哥还没回来,不会出什么意外了吧?
  百无聊赖的小萨摩耶忍不住开始为狼群担心,虽然他心里很清楚,狼群捕猎驯鹿,最差的结果无非是一无所获。
  驯鹿的技能点全点在速度上了,真让它们打架,也只能和同族窝里斗。
  它们体型庞大,进攻笨拙,它们的攻击在北极狼眼中就跟小孩过家家似的。
  思忖间,空气中飘来了浓重的血腥味,一定是驯鹿的味道!
  毕竟北极狼可没那么容易受伤。
  果然,没过多久,他的视野中就出现了狼群的身影。
  汪白激动地冲向狼哥,迎接英雄。
  狼末丢下了嘴里的幼鹿,用吻部接住了向他跑来的小毛球,顺便舔掉毛球耳朵尖尖上的雪。
  小萨摩耶却看着那头死得不能再死的幼鹿心有余悸。
  看吧,这就是不够可爱的下场!
  

第15章
  幼鹿细皮嫩肉,是难得的美味,唯一的缺点是肉太少,吃着不过瘾。
  狼末将小鹿肥嫩的腹部撕咬出一道口子,算是做了示范,而后将整只幼鹿翻转,让它的腹部正对着汪白。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汪白一下子就明白了狼哥的意思——要他剖开小鹿的腹部,自己取食。
  他曾经在保护区观察过狼群喂养幼崽的全过程,一般来说狼崽五六个月后就会断奶,之后就要开始和其他成年狼一样吃猎物。
  比起狼,狗断奶的时间却短得多,只有一个月左右。
  如果他不是穿成萨摩耶,而是穿成北极狼的话,恐怕就要饿死在雪原了。
  即便侥幸来到林区,遇到愿意喂养他的狼哥,也会因为消化不良而感染疾病,严重的话同样会死,毕竟他遇到的七匹北极狼都是雄狼,雄狼没有产奶那个功能。
  狼群的家庭观念很强。
  刚出生的小狼会被带到族群之中,由狼群共同照顾。
  狼群会用一切方法哺育小狼,条件允许的话,它们会把猎物带回小狼身边,更多时候血腥味会引来觊觎着,它们便把食物吃进肚子里,等到回归栖息地后,再吐出肉糜反哺。
  有些大型狼群会把新生幼崽集中到一起,形成育儿所,由母狼轮流照料。
  总之,狼崽会得到狼群无微不至的照顾,这让他有点怀疑狼哥是把他当做小狼崽了。
  但这个怀疑是不成立的,狼和狗的气味完全不同,而他的长相除了毛发之外,就没有什么地方像狼了。
  他还是更加相信,狼哥是看他可爱才养着他,你说对吧大白狼?
  狼末把幼鹿丢给汪白后,就去吃另外两头驯鹿,只有他先吃饱了,其他狼才能开始进食。
  吃到一半,他偏头瞥了一眼毛球。
  小毛球蹲坐在幼鹿跟前迟迟没有下嘴,看样子像是在发呆。
  “吼!”狼末目光不善,语气带了几分谴责。
  马上吃马上吃!
  汪白心虚地低下头,对不住了小小鹿,谁让你倒霉遇上了我们?
  起初,他还是有点心理负担,毕竟幼鹿还小,不忍心吃它。
  不过小鹿死都死了,不吃也没有别的用处,于是羽 熙在狼哥的催促下,寄狼篱下的狗狗只好张嘴咬住了小鹿柔软的腹部。
  温热的血液顺着那道被狼哥撕开的伤口涌入口腔,有点腥,但还能接受。
  他喝了两口血液,接着齿尖嵌入小鹿腹部,用力将上面的肉撕扯下来。
  尽管这已经是幼鹿身上最柔软的部位了,他撕咬时依旧稍显费力,好在最终还是成功把肉咬掉,不至于太丢脸。
  腹部的肉一入口,汪白就被那软糯弹牙的口感所征服,再加上鹿肉本身独有的纹理感,吃起来竟有点像在吃生鱼片一样。
  内里的脂肪层肥而不腻,甚至还带着一股天然的奶香,轻轻一咬,唇齿留香。
  汪呜呜,小小鹿好好吃!
  愧疚?在美食面前不值一提。
  他埋头苦吃,好几次都差点咬到舌头,作为一名曾经的人类,这种吃相未免太难看了。
  反正又没有别人看到,而且狼哥或许还会因为他努力干饭而表扬他。
  狼末确实对小毛球的努力十分满意。
  他进食的速度飞快,挑选的自然也是驯鹿最美味的部位,很快就填饱了肚子。
  他没有动幼鹿,所以轮到狼越他们吃的时候,他们也下意识地避开了幼鹿。
  每一条狼都在大快朵颐,享受着他们的战利品,倒显得汪白的吃相没那么突兀。
  汪白很想多吃一点,可惜他胃容量太小了,等他感觉到饱腹之后就不再进食。
  很多小狗不知道饱,是因为它们年纪太小,还没有形成吃饱的意识和认知。
  但汪白不一样,他不是土生土长的小狗,在控制饮食方面他一直做得很好。
  吃饱喝足的小萨摩耶仰面躺下,四肢大张,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甭提多满足了。
  这才叫生活!
  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狼哥,高大的北极狼正向他走来,按理说他应该起身迎接的,但现在他吃得好饱,不想营业。
  偷懒的小萨摩耶还在回味鹿肚肉的味道,一眨眼却看到狼哥那张放大的脸。
  “汪汪。”
  他朝着小小鹿的方向叫了一声,看见了吗,他有好好吃饭,不准再凶他了。
  狼末的确没有凶他,还帮忙舔干净了他脸上的血渍。
  想起来了,他刚刚埋头干饭,小鹿的血肯定把他的脸染得一团糟。
  鲜血不及时清理干净,很快会结成血痂,也有可能被冻成冰晶。
  还是狼哥细心,给狼哥点赞。
  自觉受之有愧的小萨摩耶,在得到了狼末全方位的面部清洁之后,也主动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狼末嘴角的血渍。
  礼尚往来嘛,再说了,只有人类会给亲亲乱下定义,他和狼哥只不过是互相清洁罢了。
  他望向其他狼,想要佐证自己的观点,却见进食结束的狼各自找地方休息,要么用雪清理吻部沾染的鲜血,要么直接用舌头把残留的血肉卷入口中。
  看来大家都比较矜持,其实大可不必,都是兄弟,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汪白悻悻地闭上了嘴巴,不再为狼末清理,因为他意识到或许北极狼的领地意识比较强,更习惯自己做好个狼卫生。
  他怕冒犯了狼哥,微微垂首,瞳孔向上偷窥狼哥的表情。
  结果自然被厚重的皮毛所遮挡,一无所获。
  狼末未曾察觉小毛球的小心思,舔掉他脸上的鲜血后,便吩咐狼群原地休整。
  “狼越,你回去一趟,把灰灰带过来,如果食物还有剩的话一并带回。”狼末将任务交给了除了他之外速度最快的狼越,就是希望他们用最快的时间赶回来。
  狼越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目光落在打瞌睡的汪白身上:“等到食物匮乏的时候,就算你舍不得,我也会吃了他。”
  狼末冷冷道:“不可能。”
  也不知道他是说不可能舍不得,还是不可能让狼越吃了小萨摩耶。
  吃饱就是容易犯困。
  汪白美美地睡了一觉,待他自然醒来,发现身边只剩下蓝眼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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