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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在异界搞文娱(29)

作者:春风遥 时间:2025-04-19 19:42 标签:强强 爽文 穿越时空 轻松 逆袭 魔幻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二者的交流,玛雅每天定时来送早餐。
  才从龙那里获得了反馈的好处,路迦问:“进城的那两头龙还在吗?”
  玛雅摇头,“不清楚,听说昨天他们去所有书店扫荡了一圈,到写寄语的时候,一张纸都没够用,用了大篇章的溢美之词……”
  说到这里,玛雅面色怪异,龙族是真的喜欢三岁半文学,这太离谱了。
  “之后两位阁下便消失了,有人说他们被邀请去了趟城主府,也有人说巨龙已经离开。”
  玛雅又补充了句:“不过书店老板提到,两位阁下离开书店前,专门询问了第二册的上市时间,还催促了好几次让快点上市。”
  路迦闻言握刀叉的手放松下来,给自己投喂了一口肉,这断章狗果然没做错。
  第一册结尾卡得刚刚好!
  吃过饭后,还不等路迦散步消食,暗七扛着一个大型卷轴找上门来。
  他当面摊开:“会长连夜让人打的样。”
  这是一张大型宣传横幅,上面印着今年图书销售榜前十的小说主角。
  属于小怪物的主角头像,是一个趴在蛋壳边沿的Q版幼崽,它睁着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纯真懵懂又带着一丝雀跃。
  旁边还附有一个小气泡:选我吧。
  气泡像是从嘴里吐出来的泡泡,圆鼓鼓的,整体和谐感远胜其他主角。
  路迦眼前一亮:“这画得也太传神了点!”
  暗七也不得不承认,忽略那些离谱的文字,第一眼看连他都感觉到了一丝可爱。
  晃了晃脑袋,暗七晃水一样把可爱两个字从脑海中甩出去,继续带话。
  “会长已经向圣城的商会发送指令,要搞年度最受欢迎主角,最佳作品以及十大作者的评选,其中重点宣传最受欢迎主角的投票活动。”
  路迦拍手说:“很明智。”
  如果重点放在作品或者作者上,龙族或许会不屑评价,强者的爱好无需别人评判。
  但放在主角身上,那可就不一样了。
  龙族在看小说时,本来就是大家长心态,没有一个家长愿意承认自家孩子不如别人家的好。
  运作好了,让巨龙呼朋引伴一起打投也不是梦。
  看着宣传横幅,应该可以称之为早期海报,路迦心情颇为不错,随口问:“以前有类似的读书评选活动吗?”
  暗七颔首:“有。”
  莱茵商行到处都是情报贩子,什么消息他都知道。
  “魔族的大王子搞过几回,水花不大。”
  路迦好奇:“往年榜首作品是什么?”
  暗七咳嗽一声:“基本都是斯通杂志社上报的一些作品,不怎么穿衣服。”
  “……”
  路迦想起了杂志社那些‘伟大’的作品。
  跳过这个尴尬的话题,暗七深吸一口气:“听说你要去圣城。”
  他的目光中充斥着一丝向往。
  普通人去圣城不能逗留超过三天,真正能定居在那里的,无一不是人族精英或者勋贵儿女。这还只是圣城外围,圣城核心的区域,外围定居者都不能擅闯。
  而万朝会,正是在圣城的主城区举办。
  路迦向往的点不同:“你说居住在圣城的大人物们,都喜欢看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故事怎么样?”
  暗七一脸冷漠:“据我所知,我族大人物只看正统魔法书籍。”
  路迦撇了撇嘴,无趣。
  “正好你来了,”路迦往桌边走,“来试读一下我的第二部,这两天抽空写了个开篇……”
  暗七顿时如一阵风似的跑没了,从会馆直冲向街道仅用了两个眨眼的功夫,正当他要一气呵成奔回商会时,前一秒还在路迦那里吃瘪的无语面孔忽然变得锐利。
  有魔族的味道。
  气息很缥缈,当他追溯到一半时,已经消失了。
  暗七站在屋檐下,眼神冰冷。
  巨石之城不禁魔族往来,不过魔族很少会特意掩盖气息,那种似有似无的魔法痕迹,更像是魔仆。
  他转了一圈,最后发现了魔仆的指甲盖。
  好破碎。
  “算了,非战时,有城主在出不了乱子。”
  角落还有一本《团宠三岁半》,疑似魔仆遗物,魔仆支离破碎,书居然是完整的。
  暗七不知道是什么找虐心理,忍不住又翻开看了眼。
  一分钟后。
  暗七失去了人生信念。
  龙族都是什么奶嗝品味?
  城主府。
  天空中的老怪物暂时消失了,此刻正雕塑般地立在城主对面,没了遮天蔽日的身躯,今日的巨石之城才会如此阳光明媚。
  “不管吗?”
  魔仆进城没两天就粉碎了,连它也没注意到对方是怎么死的。
  城主端着茶盏,悠哉说道:“魔界的两位王子殿下要开始斗了,管什么管?”
  这位老怪物真身是一只传说级别的妖兽,听后轻嘲一声:“平级实力的才算争斗。”
  一个被丢去放逐地的弃子,和成名已久的真正王储,压根没有什么可比性。
  城主不知何时放下了杯盏,手中多出一本书,正是饱受诟病的《团宠三岁半》。
  “其实这本书很难得。”
  传说级的妖兽掏掏耳朵,还以为听错了:“难得?”
  “从传统强者法则来看,内容是令人不适,但换个角度,为什么大人物不能对弱小的存在施以怜悯和援助?为什么要用天赋来判断个体存在的意义,那些弱小的存在通过一些气运和努力,未来展翅高飞,难道不是一段佳话?”
  城主淡淡分析:“要从人类史观和阶级斗争的角度来看待这本书,你要看到文字底下的斗争性,要看到广义层面的人文发展。”
  活了好久,传说级别的妖兽瞪大了双目,好久才憋出一句:“要不怎么你能当这城主呢……”
  这都能给扯出篇分析。
  但确定不是瞎扯呢吗!没有实力,都是一纸空谈。
  城主没再多说,叫来护卫队长:“去会馆跑一趟,告诉那孩子十日后出发去圣城。”
  十天的时间转眼如云烟,期间路迦基本所有的精力都用来修炼和写小说。
  体内的魔法框架还有金光闪烁,龙族情绪反馈产生的能量,他还没有消化完毕。
  眼看他快修到头顶冒烟,羽毛笔凉凉说了句:“动点脑子,不要总想着吸收,架构才是你修炼的根基。”
  路迦正热的满头汗,闻言思考了一下,好像懂了。
  他没有再像个莽夫似的试图吞噬这些光芒,而是进一步将它们分配均匀,让金光流经每一寸魔法架构,甚至主动散了些体内的元素力,确保架构彻底沐浴到金光。
  待到金光如小溪,洒满每一处时,原本空旷的魔法架构,出现了惊人的变化!
  架构里出现了一个拳头大的小人,小人盘腿而坐,目前浑身还有些灰沉沉的,容貌和路迦一致,紧闭着双目,但是莫名有种悲天悯人的味道。
  羽毛笔看他身体忽然绷紧了,问:“修得怎么样?”
  路迦吸气:“我怀了。”
  “……”
  路迦三两句描述完体内的状况。
  羽毛笔听后说他少见多怪:“那是你信仰成神的根基,等到它也亮了,你也就修成了。”
  路迦以前混娱乐圈,一些仙侠的剧本没少看,代入一下常见的东方体系,有点像是泥塑金身,肉身成佛。
  他研究着体内的小人,没有注意到羽毛笔忽然变深邃的心血管。
  其实羽毛笔只说了一半,正常的信仰修行法,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小人还有另外一个说法。
  金身一成,不死不灭。
  哪怕肉身被打碎,也依旧能够存活下去,上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它自己,灵魂封存在心脏中,未来还有复苏的可能。
  可惜心脏承受能力有限,羽毛笔只能暂时将记忆和力量干湿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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